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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时间:2025.04.07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380人
律师解析:
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有如下界定方式:
1.基于共同意思表示: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比如夫妻二人一同签署借条向他人借款用于购买房产,此债务即为共同债务。
2.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推定为共同债务。
像一方单独借款用于购买家庭日常食品、水电费缴纳等开销,也可能被认定是共同债务。
3.超出家庭日常生活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
即便债务超出日常范围,然而债权人能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同样认定为共同债务。
反之,若一方大额举债用于个人赌博等,一般不算共同债务。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丽系夫妻。小许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20万元,借条上只有小许一人签字。小胡称该借款是小许夫妻用于共同经营店铺,但小丽表示对此毫不知情,且这笔钱未用于家庭生活,是小许个人行为。双方就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此案件中小丽未签字且未追认,不满足该情形。
2、若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推定为共同债务,而本案借款数额较大,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需看债权人能否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若小胡无法举证,则该债务一般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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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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