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股东会在特定状况下可决议
解散公司。
依据《
公司法》,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当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
存续会让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能够请求人
民法院解散公司,此即司法强制解散。
3.因此,股东会不能立刻随意解散公司。
需满足法定条件并依照法定程序开展。
例如要经法定多数表决权股东同意,或者符合司法强制解散的情形等,不然可能引发
法律纠纷,对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像若未经合法程序,随意解散公司,可能导致股东间的权益纷争,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秩序,还可能使公司陷入法律困境,面临
赔偿等问题,最终损害各股东的实际利益。
案情回顾:小许、小李和小胡是某公司的股东,小许持有公司40%的表决权,小李和小胡分别持有30%的表决权。小许认为公司经营不佳,想解散公司,但小李和小胡觉得还有发展空间,不同意解散。小许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擅自宣布
公司解散,这引发了股东间的权益纷争,影响了公司正常运营。
案情分析:1、依据《公司法》,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案中小许一人宣布解散公司,未达到法定多数表决权同意,不符合程序。
2、当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等情形,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即司法强制解散。小许未走此合法途径,随意解散公司可能引发法律纠纷,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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