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职务侵占辩护精选解答 > 实际控制人是否构成挪用资金

实际控制人是否构成挪用资金

时间:2025.04.03 标签: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辩护 阅读:816人
律师解析:
1.实际控制人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关键在于其行为表现。
2.若实际控制人凭借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出现数额较大且超三个月未归还的情况,或者虽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亦或是进行非法活动,便有可能构成此罪。
3.例如,实际控制人把公司资金用于个人炒股等营利活动,且数额较大,这种行为就涉嫌挪用资金。
4.这里“数额较大”等标准,不同地区规定各异。
5.要认定构成犯罪,需精准把握行为人身份是否符合主体要求,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的情形,以及资金用途和数额等因素是否达相应标准。
6.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比如详细审查实际控制人挪用资金的具体操作流程,核实资金去向及用途的相关凭证,准确界定其职务便利的具体表现形式等,以此全面考量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案情回顾:

小许是某公司实际控制人,他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的一笔资金用于个人炒股。小李发现后向公司反映,认为小许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但小许称自己虽用公司资金炒股,但很快就会归还。双方就小许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产生争议,且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因不同地区规定不同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判断小许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要依据其行为表现。他凭借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用于个人炒股这一营利活动,若数额达到当地“数额较大”标准,即便未超三个月,也可能构成此罪。
2、认定犯罪需精准把握小许身份是否符合主体要求、是否利用职务便利、资金用途和数额是否达相应标准。这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