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企业破产法》规定,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
民法院自收到申请起五日内通知
债务人。
若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需自收到法院通知起七日内提出。
2.人民法院自异议期满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若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形,法院自收到破产申请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3.有特殊情况需延长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十五日。
4.对于重整申请,法院依上述时间流程审查并决定是否
立案受理,具体时长因案而异。
5.正常情况下,从申请到法院决定是否立案,通常一个月左右(复杂情况除外)能有初步结果。
案情回顾:小朱作为债权人向法院提出对小李公司的破产申请。法院在收到申请后的第五日通知了小李公司。小李公司认为自身经营状况尚可,不存在破产情形,遂在收到法院通知的第七日向法院提出异议。双方围绕公司是否应进入
破产程序产生争议,法院需裁定是否受理该破产申请。
案情分析:1、依据《企业破产法》,债权人小朱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在五日内通知了债务人小李公司,符合法律规定。小李公司在七日内提出异议,也履行了其权利。
2、法院应自异议期满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若不属于有异议的情形,法院应自收到破产申请起十五日内裁定。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十五日。正常情况下,从申请到法院决定是否立案,通常一个月左右能有初步结果。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