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丈夫瞒着妻子
担保借钱,要是这
债务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也不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愿,妻子不用一起还。
按照相关规定,婚姻
存续期内,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负的债,不算
夫妻共同债务,除非
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
所以,妻子能证明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等,可主张不担责;
不能证明,可能就得和丈夫一起还款。
案情回顾:小郑和小丽系夫妻。小郑瞒着小丽向小胡借了一大笔钱,小胡要求小丽也承担还款责任。小丽认为这笔借款她并不知情,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不应由她偿还。小胡则觉得他们是夫妻,小丽应共同还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内,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负的债,不算
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本案中,小郑瞒着小丽借款,若小胡无法证明该借款用于朱、李二人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小丽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2、小丽若能证明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等,可依法主张不承担还款责任;若无法证明,可能需和小郑一起还款。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