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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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就是组织经营赌博活动的一系列行为,比如说搭建赌博网站、用互联网招揽组织他人赌博等。赌博形式多样,有实体赌场和网络形式。不管是哪种形式,开设赌场都会极大地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大众权益。

开设赌场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为了获取利益,开赌场、做赌博网站的代理、组织他人赌博从中获利等。这些行为会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和良好风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哪怕只是短时间开赌场,也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网络开设赌场罪需要满足四个法律要素。其一,主体要素,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嫌疑人。其二,主观要素,罪犯必须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就是为了赚钱。其三,客体要素,该犯罪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其四,客观要素,罪犯通过互联网或移动终端开设赌场,或者作为代理人参与投注等活动。

在开设赌场罪的范畴内,一些特定人群并不被纳入该罪名的犯罪主体范围,这其中主要包括了国家工作人员、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等。原因在于他们各自所拥有的独特身份或存在的特殊状况使其无法满足开设赌场罪所要求的主体资格。譬如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对于尚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无法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主体。

在开设赌场罪的范畴内,一些特定人群并不被纳入该罪名的犯罪主体范围,这其中主要包括了国家工作人员、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等。原因在于他们各自所拥有的独特身份或存在的特殊状况使其无法满足开设赌场罪所要求的主体资格。譬如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对于尚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无法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