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寻衅滋事罪中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数额认定有明确标准。
通常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五千元以上,即属“
情节严重”。
多次损毁公私财物,虽未达五千元数额标准,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也会被认定为
犯罪。
2.司法实践中,财物损失认定涵盖多方面。
不仅包含直接物质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像因损毁财物致生产经营中断等的合理损失。
对财物价值评估需依相关规定和程序,以
保证认定的准确性。
若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机构或
司法机关。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李因琐事发生矛盾。一日,小胡为泄愤,伙同他人到小李经营的店铺寻衅滋事,砸坏店内部分商品及设备。经统计,直接物质损失为四千元左右,且因店铺受损无法正常营业,造成近千元的经营损失。小李
报警后,小胡坚称损失未达五千元,不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1、寻衅滋事罪中任意损毁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五千元以上属“情节严重”。但财物损失认定不仅含直接物质损失,还包括合理间接损失,此案中小李店铺的经营损失应计算在内,整体损失已达标准。
2、若对财物价值评估有疑问,可依相关规定和程序咨询专业机构或司法机关,以保证认定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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