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普通公民殴打没在
执行公务的警察,按《
治安管理处罚法》,能
被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还得罚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要是情节轻,就
拘留5日以下或者罚500元以下。
2.要是殴打行为让警察受伤,且达到
轻伤及更严重程度,
打人者就可能构成故意
伤害罪,得承担
刑事责任,要判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
要是致人重伤,就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用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
3.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即便没实际在执行公务,但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他们的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
要是有争议,通过
报警等合法方式解决就行。
案情回顾:小李与小胡在街边因停车问题产生口角,小胡情绪激动动手打了小李。恰好身着便衣的警察小静路过制止,小李以为小静是小胡朋友,便将怒火发泄到小静身上,对其进行殴打。经鉴定,小静受伤程度为轻伤。小李认为小静当时未表明警察身份,自己不应被重罚,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即便小静未着警服执行公务,但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其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小李殴打小静行为不当。
2、小静受伤程度达轻伤,小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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