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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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时长上限不得超出十二个月之久。这一时限并非因酒后驾车行为所决定,而恰恰是源于刑事诉讼法中的基本规定。在此阶段中,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必须恪守相关法律法规,静待案件的后续审理工作。

取保候审的实施并不能确保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就必定会被收押入狱。在此期间内,涉案人员有义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如能保持无违法行为发生,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再遭受逮捕之厄运。然而,针对案件的审理过程一旦步入审判环节,待法院作出最终裁决之后,便会依据判决结果来决定是否对其执行相应的刑事处罚措施。倘若被判定为有罪,那么才会面临着拘留或者监禁的实际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这些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触犯刑法,不幸遭执法部门捕获,公安机构可能会对原有取保候审之裁决进行撤销处理,根据新的罪情发展状况,依法决定是否重新实行强制性的羁押或逮捕等约束措施。在此关键时刻,被告人理当积极配合官方调查工作,同时亦享有合法权利聘请律师来协助辩护和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对于权益遭受侵害的嫌疑人员而言,他们有权利提出相关诉讼请求,以寻求法律上的庇护与保护。

能否对网络诈骗罪犯实施取保候审这一措施,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满足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设定的各项标准。具体而言,限于非暴力型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良好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下,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者;以及虽然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手段后能够确保不再对社会构成威胁的情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