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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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犯罪中,关于诈骗贷款的“特别重大损失”的数额和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并未明确统一和具体。这些数额和标准会受到地域经济和案件特殊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如果损失达到一定规模,严重影响金融机构的运营,引发负面舆论或威胁金融安全,就可能被认定为“特别重大损失”。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和审判机关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信息,进行全面分析和研判,才能准确认定。

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就可认定为数额巨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数额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万以上,或者间接损失75万以上的,就达到立案的标准,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追究法律责任。认定损失数额,应当按照累计计算,只要损失累计达到标准,就构成犯罪。

玩忽职守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的一般会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一般情节的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此行为的客观表现必须要在因为当事人不履行或者是不正当履行自己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