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判决执行精选解答 > 暂缓执行两年后一般不再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暂缓执行两年后一般不再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时间:2025.03.15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919人
律师解析:
暂缓执行两年后不再执行通常有以下情形:
被执行人在暂缓执行阶段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且之后也未找到可执行财产,经法院核实确为事实的。
被执行人在暂缓执行期间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达到了执行的目标,自然就无需继续执行。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使得执行依据不复存在,执行程序也就随之终止。
总之,要明确是否不再执行,需全面考量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履行义务情况以及执行依据的变动等因素,经法院依法审查后作出决定。

案情回顾:

小胡因债务纠纷被法院判决向小李偿还欠款。执行阶段,小胡称暂无财产,法院决定暂缓执行两年。两年后,小李申请恢复执行,小胡则主张不应再执行。小胡称自己在暂缓执行阶段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至今也未找到可执行财产,且自己履行了部分义务,同时认为原判决存在错误应被撤销。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首先需核实小胡在暂缓执行阶段及之后是否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若经法院查实,此情况属实,可作为考量因素。
2、要确认小胡是否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达到执行目标,履行情况需符合法律要求。
3、审查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是否被撤销或变更,若存在此情况,执行程序将终止。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