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醉驾检察院说不会收监是真的吗,醉驾入刑的处罚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事业单位人员醉驾拘役需要通知纪检监察部门,非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通知。醉驾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在判拘役后,还涉及到纪检监察部门的处罚,所以是必须通知的。

醉驾检察院说不会收监不是真的不会收监的,此时是要根据人民法院判决来确定的,检察院只是量刑建议。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收到醉驾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后,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审理程序,涉及到犯罪事实的认定上,应当争取坦白处理,相关情况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认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醉驾监外执行是法院判,本身我们国家法律它行使的就是一种这样的审判的功能,所有的一切涉及到刑事犯罪的案件的话,都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处理判决,否则没有经过的话都不是以定罪量刑,也不能够随意的来进行一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