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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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告人并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2、被告人不符合犯罪主体资格要求,不能认定为犯罪主体的。3、证明被告人犯罪的相关证据不足或者不够充分,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的。4、办案机关的程序存在违法情况的。5、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被告人的行为并不能认定为犯罪的。6、《刑法》中明确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被告人并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2、被告人不符合犯罪主体资格要求,不能认定为犯罪主体的。3、证明被告人犯罪的相关证据不足或者不够充分,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的。4、办案机关的程序存在违法情况的。5、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被告人的行为并不能认定为犯罪的。6、《刑法》中明确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酒后寻衅滋事概念本行为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