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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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妨碍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行为方式,而非单独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通常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查封财产等。而行政强制执行则更广泛,包括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因此,排除妨碍可视为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合法手段。

行政强制执行中,排除妨碍并非必要程序。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或财产权力的短期限制或控制。排除妨碍则是在当事人违反行政命令时,由行政或法院采取的强制手段,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职能,而非其必要程序。

案件下达判决书之后,可以由当事人提交申请书,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当权利人行使权利受到他人不法行为的阻碍时,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排除,以此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若是依旧不知道排除妨碍怎样申请强制执行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排除妨碍或消除危险的请求权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如果对方的行为有可能会给自身造成一定的危险后果,而且这种不法行为是持续存在的,物权人是可以随时随地请求对方排除妨碍或消除危险的。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