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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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肖像权一般是指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私自使用他人的照片来谋取利益。比如在商业广告、产品包装上用别人的照片。但是如果是为了公益目的,就不算侵权。名誉权受到侵犯,需要实施者故意污蔑、诋毁,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包括编造传播虚假事实,或者传播负面虚假信息。

侵犯名誉权和肖像权的行为是违法的,严重的可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一旦涉及到法律责任,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意味着要采取措施制止侵权行为,比如删除侵权内容、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受害人的名誉等。同时,还需要向受害人道歉,并赔偿他们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等。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那就得承担刑事责任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可能会被判刑坐牢的!所以,大家一定要尊重他人的名誉权和肖像权,不要轻易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不然,一旦被追究法律责任,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通常属于民事纠纷,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等民事责任。但如果情节恶劣,构成侮辱、诽谤罪,就可能受到刑事处罚,包括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具体的处罚程度取决于是否以暴力或公开方式实施侮辱,以及是否捏造散布了虚假事实。

侵害肖像权和名誉权的赔偿没有固定标准,要考虑实际损失、过错程度、受害人的知名度以及事件的传播范围等因素。轻微损害可能赔偿几千到几万;如果导致精神受损、职业受到严重打击,赔偿可能达到几十万甚至更高。

擅自使用他人肖像损害声誉的赔偿问题有点复杂。一般来说,赔偿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来定,如果损失很难量化,那就考虑侵权人的非法所得。双方也可以协商赔偿金额;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裁决,赔偿范围在五百元到五百万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