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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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后,法院的判决情况一般是怎样的在检察院未批准逮捕之后,法院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对此案作出判定。若案件经侦查工作完成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且检察院通过审理决策对该涉案人提出公诉请求时,才有必要由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在检察院拒绝批捕的案件中,法院通常无需展开任何形式的判决活动,具体是否进行判决以及如何判决则应依据案情进行详细判断与分析。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可向法院提请适用较为宽松的刑事判决建议;2.在特定情况下,如犯罪情节轻微且无需处以刑罚时,检察机关有权做出不起诉的最终决定;3.如某人致他人遭受轻伤二级,意味着其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将完成侦查工作并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而检察机关则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通常情况下,在经受了批准逮捕后,并不会受到解除限制自由的处理,因为这个过程中的检察院在批准逮捕后,将会把这种权利交给公安机关去执行逮捕相关手续。若案件已经进入到逮捕阶段,也就预示着检察院已经对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初步认定,要想再次获得自由将是极其困难的。在此情形下,检察院必须进一步开展审查起诉工作,如果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后决定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嫌疑人会面临法院的远古审判与严肃判决。

检察院未批捕后,不起诉不一定是最终结果,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后续的调查。如果证据不足,检察院可能会将案件退回公诉部门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最多可以进行两次。如果经过两次补充侦查,证据仍然不足,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也可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审查的进度,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限制。

若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而非批捕,这意味着被控人不符逮捕条件,但仍受限监管。在监视居住期间,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居所,未经批准不得会见、通信,需应传随到,不得干扰证人,伪造证据或串供。监视居住最长不超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