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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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中是很少牵扯到刑事责任的。除非说那个借你钱的人故意躲着你,或者是骗了你,做了些触犯法律的事情,比如诈骗或者是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之类的,那他才有可能因为这些事儿被关进大牢里去。当然,如果他真的干了这些事儿的话,那就得按照咱们国家的《刑法》来处理。所以说就是简单的拿人家的东西不给人家这个问题大多数情况下是不用担心会让人蹲监狱的。

若身为执行债务人之公民因生活困苦、自身无力偿付借款且缺少收入来源,甚至已经失去劳动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有权作出裁定,终止此项执行程序。换句话说,鉴于如上所述的客观条件限制,若被告的确由于这些原因导致无法清偿其到期债务,他们可能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从而避免遭受监禁的后果。

若在借款合同关系中,债务人未能依约按时履行债务义务,债权人则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债权人的诉求满足该条款中所设定的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将会依照程序进行审理并予以立案处理。然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之财产,亦或是被执行人由于经济困顿而无法承担债务等因素,此时人民法院便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倘若一方当事人拖欠他人借款且久未偿还,那么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即向相关司法机关进行起诉。此种情况可归类为民事争议范畴,而并非刑事案件的处理范围内。相关当事人既可以直接提起上述诉讼以求得资金的偿付,也可以在对方仍旧未履行对债务的清偿义务时,依据合法程序向法院提交诉状,请求裁决判定被告方承担起债务偿还的责任。

倘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行事,人民法院往往会采取诸如限制其出国旅行资格、将失约行为记入个人征信体系、通过公共媒介公开披露其不能履行义务等各种手段进行约束。然而需要强调的是,这些手法并非等价于刑事惩罚,相应的被告并不会因为这一问题而陷入锒铛入狱之困境。除非在特殊情况下被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中的相关条例且情节严重,否则仅凭普通的民事经济纠纷并不会轻易引发其背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