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执行主体方面:
通常由法院的执行部门扛起执行大旗,像那探宝者般去查找
被执行人的财产,然后牢牢扣押,必要时还得进行拍卖变现呢。
2.执行范围上:
涵盖
赔偿被害人的各类物质损失,像那治病的
医疗费、耽
误工作的误工费,还有因残疾产生的
赔偿金等。
3.执行难度这儿:
因为被执行人或许财产不多,或者想方设法逃避执行,就使得执行起来挺难的,比如被执行人在服刑期间,直接处置其财产就不那么容易啦。
4.优先受偿这块: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在执行时那可是有优先权的,比普通民事
债务都要优先得到清偿呢。
5.
执行期限方面:
法院得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采取
执行措施,这样才能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不能让他们等太久呀。
案情回顾:小胡因
犯罪行为导致小丽受伤,法院判决小胡承担
刑事处罚并附带
民事赔偿,需赔偿小丽医疗费、误工费等物质损失。但小胡入狱服刑,且财产状况不明,执行部门在查找其财产时困难重重。小丽担心赔偿无法及时到位,与执行部门就执行进度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执行主体为法院执行部门,其有责任查找并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在此案中,执行部门应积极履行职责。
2、执行范围明确包括小丽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物质损失,小胡理应赔偿。
3、因小胡服刑及财产不明,执行存在难度,但不能因此停滞。
4、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有优先权,小丽的赔偿应优先于普通民事
债务清偿。
5、法院需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执行措施,保障小丽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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