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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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原告能否禁止被告家属参与庭审旁听在涉及离婚事务的诉讼中,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即可以选择公开审讯的形式,也可以根据各方的意愿请求进行非公开审理。只要有一方主张进行非公开审理,那么法院会满足这一需求并决定采取这种方式进行审理。如此一来,参与庭审的双方亲属便无法出席在现场,因此若某方提出进行非公开审理,那么他们的亲属将无法进入法庭旁听案件的审判过程。

在民事诉讼中遗漏原告的处理方式在审判的初级阶段,若存在应当参与诉讼程序但被忽略的相关人员或实体,那么该法院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和调整。例如,若上诉方自身在庭审过程中注意到遗漏问题,他们有权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将新发现的遗漏人员介入为共同被告人或第三方。

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作为公诉人代表国家进行诉讼,不需要支付律师费。但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如果自诉人需要聘请律师,就需要自己承担律师费了。因为律师服务属于市场化服务,委托人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在刑事案件中,一般来说原告指的是检察机关,而他们的起诉费用通常是可以免缴的。但是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律师代理费通常需要由自诉方来承担,因为律师服务并不是必需的,也不能构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我们国家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打官司是需要付费的,对于财产案件还需要另外交纳一些其他的费用。如果确实有支付困难的情况,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豁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并不适用于刑事自诉案件。

原告申请撤销案件,受理费用应由原告承担。若涉及行政事项且被告已主动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经我机构批准原告撤诉,受理费用则由被告承担。原告在发送民事诉状前撤诉,不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等法律效力,但仍可再次起诉,我机构将重新立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