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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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技术秘诀,计算机的软件著作权是受著作权的相关法律的保护的,所以也是属于技术秘诀的一部分,是非专利的技术,处于秘密的状态,并且有实用价值,符合非专利权的法定特征。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属于技术合同,软件开发是需要专业技术知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技术合同的定义,技术合同就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此外还有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计算机软件开发属于技术合同,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技术合同包含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以及技术咨询合同等情况,所以计算机软件开发是可以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