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书下来后如何撤销执行程序
时间:2025.02.15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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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撤销申请:若
当事人觉得
仲裁裁决存在法定
可撤销的情况,便能向
仲裁委员会所在之地的中级人
民法院
递交撤销裁决的申请。
2.法定情形:涵盖没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畴或仲裁委员会无仲裁权、仲裁庭组成或
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依据的
证据是
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仲裁员在仲裁案时有索贿
受贿等不良行为。
3.期限:需自收到裁决书起的六个月内进行提出。
法院审查后,若认定符合撤销情形,就裁定撤销裁决;若不符合,则裁定驳回申请。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进行仲裁,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小朱认为该裁决存在问题。小朱主张仲裁员在仲裁时有索贿受贿行为,遂在收到裁决书五个月后,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撤销裁决的申请,而小李则坚称仲裁程序合法,裁决公正,不应撤销。
案情分析:1、小朱有申请
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其在收到裁决书六个月内提出申请,符合期限要求。
2、若法院经审查,认定仲裁员确实存在索贿受贿等不良行为,属于法定可撤销情形,应裁定撤销裁决;若不存在该情形,则应裁定驳回小朱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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