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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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嫌犯因诈骗罪行走向法庭接受审判乃至被判刑后,受害者仍有权索取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然而,至于能否顺利追回先前被骗走的财务款项,这关键取决于多个因素:首先是嫌犯的诚意和意愿,其次是法律机构是否能够成功地追回这些资产;此外,案件审理过程中,受害人提起的诉讼是否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如果受害人发现司法机关无法完全执行追缴程序,他们也有权向法院重新发起诉讼。

在实践中,若涉嫌欺诈行为已构成犯罪,则通常采取的措施并非行政拘留,而是刑事拘留。关于刑事拘留,即使涉案人员已如数归还赃物,其仍无法获得释放,除非调查过程中经由公安机关确认无足够证据证明有犯罪发生,且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方能解除对相关个人的羁押。

诈骗罪服刑完毕后仍需还款,刑事责任不抵民事赔偿。法院判决惩罚性制裁,是因为诈骗犯罪危害大,但受害人被骗财物也得偿还,这是对被害人经济损失的补偿。罪犯服刑期满,被害人仍有权利追索被骗财物。

就算犯罪人因欺诈罪坐牢了,也得补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毕竟,坐牢是他们该承担的刑事责任,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用为错误负责。在刑事责任解决后,受害者还能通过民事诉讼,让嫌疑人归还被骗的钱。

在财物诈骗案中,被告出狱后仍不还钱,受害者当然有权继续追讨。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不能因为被告出狱了就不用还钱了。如果被告蓄意隐匿财产或转移资金来逃避偿还,那他将会面临更严厉的法律惩罚,因为这是在侵犯受害者的权益,法律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所以,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被告把钱还回来。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