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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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阐述,我们可以发现协助网络信息作弊这个行动,即所谓的“帮信”罪行,一旦触犯这个法条,犯罪者能否获得缓期执行这项司法程序,要根据许多关键的因素来判断,包括犯罪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损害程度、犯人的悔罪表现以及他们是否有退清赃款等方面。在大多数情况下,犯人们如能主动地退还赃款和补偿损失,那么这将被视为减轻其惩罚的因素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所述,所谓“帮信罪”(也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当其情节严重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由此可见,“帮信罪”情形下确实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然而,最终刑罚的裁量应依据罪犯行为的具体性质、产生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过表现等多重因素,由当地司法机关依据法律予以公正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对于涉嫌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告人们而言,倘若其符合特定条件,则仍有机会争取缓期执行刑罚。在进行裁判时,法庭将综合考量犯罪情节之轻重、犯罪嫌疑人之诚恳悔过之态度以及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若罪犯之行为未至严重地步,并未引发重大损害,同时被告者能够积极承担赔偿责任、真诚悔过,全力配合司法程序的推进,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获得缓期执行的刑罚。

在我国,所谓“帮信罪”是指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而该罪名之下的犯罪嫌疑人在获得取保候审之后,能否获得缓刑的判决,则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包括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者的悔过表现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权衡。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文规定,对于那些因涉嫌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而判定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若是通过认罪悔过和慎重考虑的情况下,其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且在未来也不存在再次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同时,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话,那么他们是有资格申请缓刑的。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帮信罪的被告被判决一年有期徒刑,只要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他就有可能获得缓刑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