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界定诈骗行为与民间借贷行为的界限,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①目的不同。
民间借贷行为通常是为了正常的资金融通,以解决资金周转等问题,
借款人有归还借款的意愿;
而诈骗行为的目的是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根本没有归还的打算。
②行为表现不同。
民间借贷一般会有明确的
借款合同、利息约定等,借款过程相对规范;
诈骗行为往往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如
伪造借款材料、编造
虚假理由等手段骗取钱财,行为较为隐蔽和
欺诈。
③还款能力及态度不同。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即使一时无法还款,也会积极与
出借人协商解决;
诈骗
行为人则往往拒绝与出借人沟通,逃避还款责任。
通过综合考量这些方面的差异,能够较为准确地界定诈骗行为与民间借贷行为的界限。
案情回顾:小李向小胡借款5万元,称用于生意周转,并出具了
借条。借款到期后,小李却失联不见。小胡多方寻找无果,怀疑小李一开始就有诈骗意图。小李
家属则称他只是生意失败暂时
无力偿还。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小李的行为究竟是正常民间借贷,还是诈骗行为。
案情分析:1、从目的看,若小李确实为资金周转借款且有还款意愿,属民间借贷;若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则是诈骗。
2、行为表现上,有借条看似规范,但失联行为存疑,需判断借款时有无虚构事实等欺诈手段。
3、还款态度方面,小李失联拒绝沟通,不符合民间借贷积极协商解决的常态,增加了诈骗行为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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