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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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信息犯罪的异地开庭能否选择不出庭的问题必须前往。不论所涉案件系民事诉讼案件抑或是刑事诉讼案件,凡遭遇外地法院正式立案起诉,被告方均须亲临法庭出席。若固执拒绝出庭聆听,法官将依据诉讼法之相关条文进行缺席审判公正裁决。如此一来,当事人将失去自我辩护的权利和机会,甚至可能承受严重的法律后果。倘若确属必须亲自参加的案件,如故意逃避不出席,则有可能被强制拘传来庭受审。

去被告住所地法院开庭。原则要求本人出庭应诉,如果不出庭,在官司中会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如果实在没有时间,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出庭应诉。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