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关于车辆停运所产生的损失,一般会根据受害者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运营活动所承受的损失进行偿付。这个赔偿的范围,通常涵盖了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收入减少。对于这部分的赔偿费用,应该按照实际损失的情况来进行合理的计算和支付。

若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有固定收入的劳动合同,则根据其在损失工作时间内所损失的固定收入进行相应估算即可。倘若营运车司机搭载乘客的行为被视为个体经营性质的商业活动,则可参照其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予以计算。如无法提供确切证据以证明该司机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则可参考案件审理所在地区同行业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误工费评估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期及收入状况。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证明为准,残疾者误工至伤残鉴定日前一日。固定收入按实际损失计算,无固定收入则依据近三年平均收入或法院地相近行业职工平均薪资。如无法提供三年收入证明,将参考当地行业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通常不涵盖营业损失。交强险仅负责直接财产损失,对间接损失无赔付义务。营业损失属间接损失,系因事故导致车辆运营中断的经济损害。据此,现行法律明确营业损失不属交强险理赔范畴。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通常不涵盖营业损失。交强险仅负责直接财产损失,对间接损失无赔付义务。营业损失属间接损失,系因事故导致车辆运营中断的经济损害。据此,现行法律明确营业损失不属交强险理赔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