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二审撤回
起诉后,在特定情形下具备再起诉的可能性。
其一,当撤回起诉系
当事人自愿作出,且并未对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若满足法定条件,便可以再次起诉。
比如,在撤回起诉之后,又发现了新的事实或者
证据,这些新的要素足以支撑起新的
诉讼请求。
其二,倘若撤回起诉是由于法院按
撤诉处理等情况导致,并且没有出现新的情况和理由,那么通常在一定的期限内是不允许再进行起诉的。
总之,对于二审撤回起诉后能否再次起诉的问题,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必须综合考量撤回起诉的原因,以及是否对相关利益造成了损害等多方面的因素。
案情回顾:小郑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闹上法庭,
一审小郑
败诉后上诉至二审。二审期间,小郑自愿撤回起诉,且该行为未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不久后,小郑发现了
新证据,足以支撑新诉讼请求,便打算再次起诉小李。但小李认为小郑不应再起诉,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郑自愿撤回
二审起诉,且未损害相关利益,在发现新证据这一法定条件下,从法律规定看,小郑具备再次起诉的可能性。
2、若小郑撤回起诉是因法院按撤诉处理,且无新情况新理由,通常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再起诉。而本案是小郑自愿撤诉,所以不适用此限制。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