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进行
伤情鉴定时,费用一开始是由提出鉴定申请的那一方先把钱垫付了。
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如果经鉴定认定只是轻微伤及以下的情况,那么这笔费用就由申请鉴定的人自己来承担;
要是鉴定结果显示是
轻伤及以上,那这笔费用就由造成伤害的
侵权人去承担。
这一规定是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的。
在实际的司法操作过程中,一般都会遵循“谁主张,
谁举证”的原则。
也就是说,申请进行伤情鉴定的一方,需要先垫付
鉴定费用,这样才能启动鉴定的程序。
而如果最终的鉴定结果是对自己有利的,那么在后续的
诉讼或者是
赔偿等相关程序中,就可以要求对方来承担之前垫付的那个鉴定费用。
总而言之,伤情鉴定费用到底由谁来承担,主要是要看最终的鉴定结果到底是怎样的。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保障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整个
诉讼程序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
案情回顾:小郑与小李因琐事发生冲突,小郑受伤。
小郑向公安机关提出伤情鉴定申请并垫付鉴定费。
鉴定结果出来前,两人就鉴定费用最终由谁承担产生争议。
小李认为若不构成轻伤及以上,小郑应自行承担;
小郑则觉得无论结果如何,小李作为侵权方都该负责。
案情分析:1、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小郑申请鉴定需先垫付费用启动程序。
2、若鉴定结果为轻微伤及以下,费用由小郑自己承担;
若为轻伤及以上,费用由造成伤害的小李承担,以此保障当事人权益和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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