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离婚诉讼中,要是申请了财产保全,又决定撤回,那么法院就会很快处理,一般在几个工作日内,就会依法解除保全措施。不过,具体的解封速度会受到法院工作流程和案件复杂程度的影响,简单的案件可能会更快完成解封,以保证程序的公正和高效。

财产保全结案后房产解封在满足解除保全的条件后,向人民法院递交解除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一般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关于撤诉后财产保全的解除,法律已明确规定:撤诉不自动解除保全。需原告或被告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法院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裁定,紧急情况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后将决定是否解除保全措施。因此,当事人应在撤诉后主动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以确保财产保全的及时解除。

当财产被法院保全时,涉及财产权益争议案件的被申请方可提供与被保全财产价值相当的担保,请求法院解除保全措施。担保财产可以是现金、房产、汽车等。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被申请方提供适当担保时,法院应裁定解除保全。

和解协议达成后,被执行方的保全财产仍可继续查封,直至债务完全清偿。如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可要求恢复原判决的执行,并拍卖查封财产以补偿债务。但若双方协商且申请人同意撤回查封申请,法院可解除查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