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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道路被占用应找哪个部门解决

时间:2025.02.26 标签: 征地拆迁 政府信息公开 阅读:1267人
律师解析:
当村里的道路被占用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部门来解决问题。
①村委会:村委会是基层自治组织,肩负着维护村内公共设施和道路正常使用的责任。
它熟悉村里的情况,能第一时间介入协调。
②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道路等公共事务有着管理职责。
当道路被占用的情况较为严重或村委会协调无果时,我们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
乡镇政府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查看,了解被占用的原因和情况,然后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采取相应的措施,督促解决问题。
③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若道路被占用涉及土地等相关法律问题,这时候就需要找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该部门负责土地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对非法占用土地等行为有权进行查处。
在向这些部门反映问题时,我们应尽量提供详细的情况和证据,如被占用道路的具体位置、占用时间、占用原因等,这样相关部门才能更好地了解问题,更有效地处理问题,保障村民的出行安全和权益。

案情回顾:

小胡在村里私自搭建建筑物占用道路,村委会找到小胡劝导调解,小胡却认为自己土地自己有权使用,不愿搬离。后乡镇政府介入查看,小胡仍不配合。后查明该搭建涉及非法占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介入,小胡质疑部门执法权。

案情分析:

1、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有权依据村规民约对小胡进行劝导调解,维护道路正常使用,小胡应配合。
2、乡镇政府对乡村道路有管理职责,在村委会协调无果时介入合理,小胡不配合的行为阻碍问题解决。
3、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非法占地行为有查处权,小胡质疑执法权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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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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