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关于不履行
仲裁裁决与
拒执罪的关系
-不履行仲裁裁决并不一定会构成拒执罪。
只有当
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却故意拒不履行仲裁裁决,并且情节达到严重程度时,才可能构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构成拒执罪的条件
-首先,被执行人需有执行能力,这意味着其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备履行义务的实际能力。
例如,有房产、车辆等可变现的财产,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用于履行义务。
-其次,被执行人必须拒不履行仲裁裁决,即明确地表示不履行,或者通过各种手段来逃避履行。
-最后,情节要严重,像多次拒绝执行仲裁裁决,给对方
当事人造成了重大的
经济损失,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等情况。
3.综合判断与具体情况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拒执罪,进而受到
刑事处罚。
然而,如果被执行人只是暂时因为某些客观原因未能履行,或者存在其他合理的情形,通常是不会构成该罪的。
在实际的案件中,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以确定是否构成拒执罪。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经仲裁委裁决,小李需支付小朱款项。小李有房产等财产具备履行能力,但拒绝支付且将房产转移试图逃避执行,导致小朱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小朱
申请强制执行,争议点在于小李行为是否构成拒执罪。
案情分析:1、小李有房产等财产,表明其具备履行能力,满足构成拒执罪中关于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的条件。
2、小李明确拒绝支付款项,还转移房产逃避履行,符合拒不履行仲裁裁决这一
构成要件。
3、小李的行为给小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了
情节严重的程度。综上,小李的行为可能构成拒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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