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付利息算起吗

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付利息算起吗

时间:2025.01.06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465人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诉讼时效的起始计算并非依据最后一次支付利息来进行。
通常情况下,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能够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利遭受损害以及义务人存在之时开始计算的。
在借款这类包含利息的情形当中,一般来讲是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倘若并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具备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的权利,此时诉讼时效是从债权人提出要求还款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当然,不同类型的法律关系以及具体的实际情况,往往会存在一定的差别。
倘若处于法律所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下,就像涉及到分期履行债务等情况,诉讼时效的起算规则也会相应地发生改变。
总而言之,绝不能片面地认为诉讼时效就是从最后一次付利息的时候开始计算,必须依据具体的法律关系以及实际发生的事实情况,来准确地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这样才能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并约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后小李多次收取利息但未收回本金。后小李起诉小朱,主张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收取利息开始算。小朱则认为应从约定还款期限届满时开始算,双方就诉讼时效起算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一般规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时起算,在借款有约定还款期限时,应从期限届满日起算,小朱观点有法律依据。
2、不能以最后一次支付利息作为诉讼时效起算点,需依据具体法律关系和实际情况确定,所以小李主张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收息时起算缺乏法律支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