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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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博可能构成犯罪,主要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抽头渔利超五千; 2.赌资累计五万; 3.参赌人数累计二十; 4.组织十人以上境外赌博并收费。 长期沉迷网络赌博,赌博收入成为生活来源,也属于犯罪。

在特定条件下,赌博场地提供与参与均属违法。执法部门对此严惩不贷,依据情节轻重,处罚各异:轻微者,或遭五日以下拘留及五百元以下罚款;严重者,将面临十至十五日拘留,并处五百至三千元罚款。

网络赌博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如果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抽头渔利超五千,赌资累计五万,参赌人数累计二十,组织十人以上境外赌博并收费。那么就可能构成犯罪。如果长期沉迷,赌博收入成为生活来源,也属于犯罪。因此,我们应该远离网络赌博,避免陷入犯罪的深渊。

网络赌博的定罪量刑与多种因素有关,比如赌资大小、赌博次数。以赌博为目的、组织大场面赌博或从中牟利,可能涉嫌赌博罪。一般来说,组织赌博的人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要是偶尔参与、赌资不大,不构成犯罪,但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

网络赌博的法律责任主要取决于情节严重程度和赌资大小。对于那些组织大规模赌博或以此为业的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对于开设赌场的人,刑期可能在五年以下,但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刑期可能长达十年以上,并处罚金。然而,小额偶然的赌博一般不被视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