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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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的量刑主要考虑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通常情况下,主犯可能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影响量刑的因素包括赌场规模、经营时长、抽头渔利金额、参与人数和对社会的不良影响程度等。如果情节严重,如赌资巨大、导致严重财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主犯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网络赌博犯罪所获取的利益计算方式解析在计算开设网络赌博并收取赌资这一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时,通常依赖于实际参加赌博活动的资金规模以及违法所得这两大关键因素。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此类罪行的惩治措施包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罚金;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开设赌场罪的具体定义与判断具备以下各项要素,方能构成开设赌场罪:1. 主体要素:该罪的犯罪主体须为一般大众;2. 主观要素:在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明知故犯,主观故意明显;3. 客体要素: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正常管理秩序;4. 客观要素: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开设和经营赌场的行为。

什么样的证据方可作为开设赌场罪名成立的依据为了确定开设赌场罪名,必须列举出以下证据:与案件事实相关并能证明其真实性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受害者或目击者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及辩护;鉴定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现场勘查、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记录;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多种形式的证据。

何种行为方构成开设赌场之犯罪判定涉及开设赌场犯罪的行为具体表现如下:第一,实施开办和经营赌场的行为;第二,借助诸如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渠道来传输赌博视频与相关数据,以此形成赌博活动,同时具备以下四种情节之一者则认定构成此罪行:首先,搭建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行为;其次,建立赌博网站并将其提供给他人以组织赌博的行为;再次,作为赌博网站代理人并接受投注的行为;最后,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