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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可以打几次官司

时间:2024.11.04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阅读:902人
律师解析:
仲裁程序中,普遍采纳了一裁终局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做出裁决之后,如果涉案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于该裁决存在异议并再次提出仲裁或是向司法机关起诉讼,仲裁委员会以及相应的司法机构将不会予以受理。
然而,若能够举证证明仲裁裁决确实存在法律规定范畴内的撤销理由,那么相关的利益关系人便有权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份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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