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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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肇事者不愿支付医疗费用的问题,受害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 提起民事诉讼追讨赔偿金;2. 请求交通警察协调处理;3. 在警方暂扣车辆时,经许可从提车定金中提取医药费用;4. 若肇事车辆有保险,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5. 考虑自行垫付以避免延误治疗。以上方案供参考。

若交通事故中肇事者无过错,受害人无需承担风险垫付款。肇事者有责任时,受害人可先垫付医疗费用,明确责任后再赔偿,此非强制。无法获得肇事者垫付时,受害人可通过协商、垫付、保险公司赔偿、社会救助基金等途径解决,并可求助交管部门调解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车祸后,肇事者无法垫付费用,受害方应与肇事者协商,看能否分期或延期支付。若协商无果,受害方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受害方需准备充分的证据和起诉书,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

面对肇事者不愿支付医疗费用的问题,受害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提起民事诉讼追讨赔偿金;2.请求交通警察协调处理;3.在警方暂扣车辆时,经许可从提车定金中提取医药费用;4.若肇事车辆有保险,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5.考虑自行垫付以避免延误治疗。以上方案供参考。

发生车祸后,肇事者无法垫付费用,受害方应与肇事者协商,看能否分期或延期支付。若协商无果,受害方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受害方需准备充分的证据和起诉书,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