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判决执行精选解答 > 诉讼财产保全立案程序是什么

诉讼财产保全立案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4.10.23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1479人
律师解析:
诉讼财产保全立案程序通常需遵循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应由申请人向受理案件的司法机关递交书面申请,详细阐述所欲保全之标的物的具体范畴、金额以及实施此项操作的理由等。
随后,司法机关将对该项申请进行细致的审查,其中包括面对申请人是否已提供充足的担保这一问题。
若经审查,申请具备所有必需的法定条件,司法机关便有责任依法作出保全裁决,且该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刻产生法律效力,可以立即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司法机关将会向涉及到的各相关部门发送全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便采取相应的财产查封、扣押及冻结等强制性防护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