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提出破产请求之前,通常要求有以下条件必须得以满足:
首先,
债务人无法按期偿还所负有的已到偿还期限的
债务;
其次,债务人手中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支付其所有债务,或者其明显具备偿付能力。
所谓“无法按期偿还已到期债务”,意即债务人明明知晓在债务过期后应依照约定进行偿还,却无力做到这一点。
“资产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表明债务人的总资产低于他所背负的总负债。
至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包括如资金极度短缺或者财产无法顺利变现等等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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