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民间借贷所产生的
逾期债务利息的计息方式,如若
债权人和
债务人之间已事先就利息支付事宜达成了合约条款并在
债务合同签署时的一年内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范围内进行约定,则依照合约中所载明的利率标准来
计算利息;
反之,若双方并无关于利息支付的具体约定,则视为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然而,若借款方未能按约履行偿付义务,导致债权方不得不启动追诉程序,那么,一旦
起诉至人
民法院,由债权人提出主张要求借款方自
逾期还款之日起承受参照当时的一年内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逾期还款
违约责任,此举将得到法院的大力支持与肯定。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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