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绑架勒索罪未遂的判罚,通常会参考既遂案件,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个罪名很恶劣,以获取财物为目的绑架或控制他人,最低要判10年有期徒刑或终身监禁,还要罚款或剥夺财产。情节较轻的,判5到10年有期徒刑,同样要罚款或剥夺财产。未遂的量刑会考虑行为的性质、未遂的原因以及危害后果,具体的量刑由法官在法定的框架内慎重考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绑架罪的量刑标准如下:基本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轻微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致人重伤或死亡,可判无期徒刑直致死刑,并没收财产;盗窃婴幼儿勒索财物的,按上述规定处罚。法院将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后果及自首立功等因素,作出合理判决。

只要行为人将绑架他人的行为实施完毕,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不管行为人在客观上是否向被害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提出勒索财物或者其他不法要求,也不管行为人最终是否获得财物或者满足了不法要求,均成立绑架罪既遂。

绑架未遂是指犯罪者意图控制他人但因外在因素未能得逞的情况,不构成实际的绑架。对此类行为,法律倾向于参照绑架既遂的标准进行审判,但鉴于未遂性质,通常会予以较轻或更轻的处罚,以体现刑法中的从轻原则。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均侵犯人身自由权,但界定有所不同。绑架罪不仅要求非法剥夺人身自由,还需伴随勒索财物或非法要求。而非法拘禁罪则仅涉及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两罪之间的界限明确,容易区分。绑架罪强调勒索或非法要求,而非法拘禁罪则侧重于人身自由的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