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经济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为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若经济合同诈骗案件涉及到的涉案金额高达二万元人民币或以上,公安机关将对此类犯罪进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引而言之,所谓的“合同诈骗罪”,是指某些歹徒在签署和执行合同的整个流程中,通过制造虚假事实或者掩盖真相等欺诈手法,从对方获得了大额的财富,即便这些赃款的数量达到一定程度。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具体表现为:使用伪造的公司或冒名签订合同,使用虚假的票据等作为担保,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先通过小额履行或履行部分合同内容的方式骗取对方信任,然后继续签订合同,最后收款后消失。

经济合同诈骗成立的要件如下: 1.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合同或履行合同过程中,用欺诈手段骗了对方的财物,金额达到两万及以上。 2.嫌疑人可能虚构身份或用别人名义签合同,用假票据或假证明作担保,或在没能力履行合同时诱骗对方签新合同。 3.嫌疑人收了财物后就跑了。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经济合同诈骗立案标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对方两万及以上。其表现形式有:使用假公司或冒名签合同,用假票据等担保,无能力履行先签合同再骗签,收款物后消失等。

经济合同诈骗需要满足以下要件:首先,嫌疑人必须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通过欺诈手段签订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的钱,金额得达到两万以上。其次,嫌疑人可能会虚构身份或冒名签合同,用假票据或假证明做担保,或者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骗别人签新合同。最后,嫌疑人在拿到钱后逃跑了,找不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