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借款人借款后却未能如期归还所欠之债款时,贷款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借款人依照约定履行还款责任。倘若经过法院公正审理并作出的判决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但对方依然拒绝服从判决,贷款方便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倘若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历经六个月之久仍然未能执行该项请求,则申请执行人有权利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该案予以执行。在上一级人民法院对相关事项进行仔细审查之后,他们有权责令原先的人民法院在特定期限内完成执行任务,亦可直接做出由本院负责执行或指示其他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的决定。

若负债人未能按照约定偿付借款,债权人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展开强制执行程序。一旦地方人民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其他具有约束力的法文件发生效力,其规定的各方当事人均需尽责践诺。倘若负债人以此为由予以抗拒或规避执行,债权人可依法再次申请执行。

一般来说,当诉讼当事人向法庭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迅速启动各项执行程序,其中就包括股权冻结措施。但具体完成这些程序需要多久,可能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和法庭日常工作负荷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很难给出具体的时间。通常情况下,从收到申请开始,执行部门需要用几个工作日到几周的时间来协调处理相关事务。

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民事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要是从法院收到执行申请书开始,超过六个月还没有执行完,申请的人就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上一级法院经过审查,可以要求原来的法院在规定时间内继续执行,也可以自己执行,或者让其他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