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按照以往的惯例,若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放的贷款超出了双方事先约定的还款期限,即便仅仅是几小时的时差,亦将被视作
逾期行为予以判定。
这主要依据于贷款合同时所明文规定的具体
还贷日期,如果未能在此期间全额
偿还贷款本息即视为逾期行为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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