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毫无疑问,此举可行。
倘若贵方顾虑到,被告有可能在
诉讼过程中将其资产予以处分,以致于使得贵方所享有的债权无法得到满足,那么
申请财产保全无疑是一项极具效果的策略。
在进行
财产保全之申请之时,贵方需向
管辖法院提供具有价值的关于被告财产状况的信息线索,同时需以现金或其他等额
担保物提供相应
保证。
实施财产保全以期为贵方日后
胜诉案件的
强制执行为主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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