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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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欲退出,需考虑: 一、是否满足合伙协议中的退伙条件; 二、是否获得全体合伙人的共识; 三、是否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参与; 四、是否有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中的责任和义务。满足以上条件,合伙人可考虑退出。

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为当然退伙:1.自然人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2.法人合伙人丧失主体资格或履行资质条件,或按法律和协议规定;3.偿付债务能力严重问题;4.所有合伙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有限合伙人欲退出,需考虑: 一、是否满足合伙协议中的退伙条件; 二、是否获得全体合伙人的共识; 三、是否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参与; 四、是否有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中的责任和义务。满足以上条件,合伙人可考虑退出。

“当然退伙”涉及合伙人因特定原因或客观因素无法继续参与合伙关系,导致退伙。典型情况包括:合伙人健康或生存问题无法继续经营、被法院宣布死亡、资本不足且偿债能力严重不足、受法律约束或约定被剥夺合伙人身份、民事行为能力受限且无法得到其他合伙人支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资产份额等。

有限合伙人欲退出,需考虑:一、是否满足合伙协议中的退伙条件;二、是否获得全体合伙人的共识;三、是否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参与;四、是否有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中的责任和义务。满足以上条件,合伙人可考虑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