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进行
人身伤害程度的
司法鉴定时,一般要求提供如下四项必要的证明资料:
1.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
2.医疗
病历资料,如患者的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手术记录以及相关的诊断证明等,这些能够充分展示
受害人所受伤害的具体状况及治疗过程;
3.影像医学资料,如X射线摄影片、计算机断层扫描(CT)片、磁共振成像(MRI)片等;
4.根据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可能还需提交其他补充性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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