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判决执行精选解答 > 民事诉讼的强制执行期限是多少

民事诉讼的强制执行期限是多少

时间:2024.10.09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926人
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程序之中,请求强制执行有效期通常设定为两年。
在此限定时间内,即自法律裁决所预定的履行时限的最后终结日期起算,若法律文件明确排定分期付款次序,则需从每期履行时限的最终截止日期开始计算。
若该法律文件并未注明任何履行的具体时间段,那么有效期便应始于法律文书生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请务必注意在这个两年的时效之内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以便完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