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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罪追诉期是从什么时候算

时间:2024.09.28 标签: 环境保护 环境污染罪 阅读:824人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中,环境污染罪的追诉期限一般始于被告方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作为起点开始计算。
然而,考虑到环境污染犯罪的特殊性质,如某些污染行为具有持续性,因此,对于那些犯罪行为存在着连贯或持续状况的情况,应当自犯罪行为终结之日算起。
鉴于此类情况的独特性质,追诉期限的起算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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