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
刑事案件审限延长的法定情形主要涵盖但并不限于以下几点:首先是受
当事人自身行为所导致的案件
审理期限延迟的状况;
其次并非法院内部工作计划调整不当而引发的审限延长;
再者,若其延长的原因仅仅涉及到与案件具体事实及
法律定义理解无关的外部因素,也将无法获得审限延长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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