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尽管持有
欠条并不等同于涉嫌
欺诈行为,但是必须指出的是,欠债方在最初借贷过程中并无恶意侵占的意图,然而在
债务逾期后因种种因素导致其丧失偿付能力,此时所引发的
纠纷通常被归类为民事范畴。
然而,若欠债方在初始阶段便通过编造
虚假事实和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段来诱使出借方交付资金,且其从未有过
偿还贷款的意愿,那么这种行为便极有可能被判定为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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